法律问答

你好特殊工种有交满五年就可以退休的吗?

2020-01-09 09:0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0〕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是用人单位已经终止违法行为5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特殊工种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
    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 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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