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都去世了就我一个女儿但户口没在一起,土地过户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去哪个部门办理

2020-01-09 16:36: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所以如果满足上述的条件,手痒了孩子后,应当及时的办理户口,没有及时办理的,再知道没有办理后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手续进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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