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由:我今年六月份生产,现在11月份公司在清算,我还在哺乳期。我想请问:1,清算的话,我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2,哺乳期是否能对哺乳期女员工进行调岗?即把我安排到其他公司。3,我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调岗。如果不接受调岗,是否能继续获得赔偿?谢谢。

2018-09-06 18: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哺乳期公司可以调岗降薪吗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如果在哺乳期,原来某些职位目前可能不能胜任。在此情况下,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可以调换其工作岗位,但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岗位,而且必须与劳动者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工作,而单方面调换职位,你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调岗与上述相反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拿着相关工作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有权利拒绝调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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