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从2004年到11年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0-01-10 12:2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和支付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 用人单位没有买社保并无故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 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4】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注意: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依然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您在孕、产、哺期间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方式和比例与平时没有任何区别,用人单位不仅应当为您缴纳社保,还应当正常发放工资。用人单位要求您一人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是违法的,建议您去当地社保机构投诉该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