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4个月的工作,没有失职。其他人都付了五险,但没有付给我。现在单位要解雇我。起初,它说两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然后它说补偿是一个月,今天它说补偿是1000元。我该怎么办,我能接受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1 0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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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n《
劳动合同法》规定:n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n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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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
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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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
2、申请
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
证据。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
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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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