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将近5年。 2年半前,因为以前的工作环境有噪音导致听力下降,所以根据保安部门的要求调整了现在的工作岗位,现在又调动我的工作,可以拒绝吗? 劳动保护了吗?

环境保护
2020-01-11 06:2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 劳动保护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既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当然更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类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
    只有加强劳动保护,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从而改变长期以来不少企业中工伤事故频繁和职业危害严重的不良局面。不然,势必严重损害千百万职工的切身利益,伤害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精神,不利于社会安全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所有这些,都有悖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根本宗旨,损害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必须努力防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