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买房子的时候房子主墙裂,外墙漏水,烟道还漏烟。我找不到开发商,物业一直拖不解决,我自己找人解决了,我已经4年没交物业管理费了,然后现在物业起诉我,拖欠物业管理费,这个我违法了吗?

2020-01-11 09:1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发生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可以去当地找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只要没有注销,就可以找到的,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未入住的业主要交管理费吗?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从何时开始收取?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交付,一般是指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与买受人是否办理完按揭无关。   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知,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之一,该项义务的履行以交房为起始点,只要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了房屋钥匙,即履行了交房义务,业主即应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了解更多物业管理相关,请点击:物业管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资者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要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一级要求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级企业是3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则需50万元以上即可。
    2、要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高级的管理人员也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一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8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二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6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三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5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一二级需要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三级企业如果没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则需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要占相关的比例,不同的资质等级有不同的基数比例。
    三级资质则无要求。
    5、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6、一二级企业资质要求相关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手语的相关的称号,一级要求获得20%以上,二级要求获得10%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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