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前就怀孕了。现在我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但是我男朋友不想嫁给我。他想让我流产,我不得不要了。我如何捍卫我的权利?

2020-01-12 08:1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 详细>>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具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的义务,即使是男方不同意生的孩子,在孩子出生后,父亲还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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