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理能否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提起诉讼?

其它
2020-01-12 18:4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股东大会行使哪些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的诉讼。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一般较小企业不设立董事会时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