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车祸 我的手骨折 去医院治疗鉴定最少要养一个月 去交警大队判的事故他是全责 我开了一个小饭馆 我是老板,本来我自己在里面做饭但现在因为手的问题无法做饭,导致店里不能正常的营业,我向他索要误工费,但是我们店是不用交税所以没有正规资料证明月营业额,这样该怎样向他索赔?索赔额度怎么计算?

2018-09-07 10:0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费索赔,需要进行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
    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确定误工费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误工时间,一是受害人的经济收入状况。  关于误工时间  《解释》将此分为非持续性与持续性两种。
    非持续性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时间应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即受伤耽误工作之日起到定残日前一天。定残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即不再赔偿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误工时间从侵权行为开始起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  证明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
    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表明的定残日期确定。死亡时间也由医院的死亡证明确定。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