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公共租赁房居民、该房就是我儿分的、上年悲剧病亡、他自己沒有完婚、与我是同一户口簿、可是我老二口全是七十上下的人了享有公共租赁房补贴、而絕對沒有房屋、那样能否变更承租方。感谢!

2020-01-15 21: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房子可以独立户口吗?没有房子不可以独立户口,因为需要相关的房产证明,固定居住地址等。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 领了结婚证,户口还没迁,能得到土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土地占用补偿一般按面积进行补偿,而不是按人口补偿,即使迁来了户口恐怕也难增加补偿。有些地方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按户口的,这主要看各地规定。
    现在已将户口迁入冻结了,你们那里可能确实是按户口补偿,但既然是冻结,就说明当地政府担心突击将户口迁入,也就是说到明年7月3日以后迁入就不给予补偿了。

  •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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