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上几车连撞,我是最后一个,因为我有全保险,所以拦了全责。前车司机有轻微受伤,保险报销了医药费之后,他又想要一万元赔偿,我说经关,去法院,他还不同意,他说如果这样他就要继续住院!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直这样拖着么?我想尽快解决

2018-09-07 11:4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除医药费之外,其他的赔偿公司还应该赔偿;
    2、员工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工伤;由第三方原因造成伤害的,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属于不同性质的赔偿,相互不影响,但是医药费除外,从实操上来说,医药费的发票只有一张,也不方便报销的操作;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发生工伤后,伤者应当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在伤势得到治疗后进行相应的工伤索赔手续。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过能够完成相关手续,就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得到相应的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等等,在这些范围内,伤者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