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一位朋友请求贷款帮助。借款人签了我的名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朋友的名字。事件发生后,另一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钱退还给银行。银行现在起诉我还钱。我能为这种事报警吗?直到现在才知道这个人是个骗子。与此同时,有几十户人家帮助他借钱,金额达到几千万。我们能为这种事报警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16 16:4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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