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我们在一起,快八个月了他欠我大约两万元,最后他黑了我所有的联系人,没有债务,只有转账记录,这笔钱可以回去吗?

2020-01-17 17:4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转账记录只是作为你曾经和这个人有过经济往来,不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的证据,而且银行也没有标注明是否属于借贷,只有直接找到借钱人说明现在需要他还钱,除非你有第三人或者其他证据说明是借钱关系,否则就算起诉胜算不大。
  • 向银行借钱不还:贷款催收少不了
    当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贷后管理部门会先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对您进行催收,若催收无果且金额巨大,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对您进行催收。

    收无果,找担保人
    当催收无果后,银行便会追查客户的个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登记,防止客户转移财产。
    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或者无法还款,银行向借款担保人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

    借款担保往往分为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两种。连带担保人必须同债主一起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人没有必须偿还债务的义务。
    所以大多数一般担保人不会帮别人还钱。

    利用法律手段起诉借款人
    当借款人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且借款担保人没有还款意愿。此时,这笔借款会被归为不良借款。这时候,银行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借款者。
    情节严重者,会有坐牢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借款催收人员往往会告诉借款者,如果不还款会可能会遭遇起诉,并承担法律诉讼的相关费用。因此,部分稍有能力还款的借款者会选择想尽办法还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8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该债务提出主张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
    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 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 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
    因此, 在其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以前, 请求义务人支付抚育费的, 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其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提出追索请求的, 则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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