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书遗嘱,有两见证人到庭,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有手印,法院认为遗嘱无效,而对方,无任何证据,只是有人,我该怎么办,对方没有鉴定结果。

2018-06-30 10:5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那么,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究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行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满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为才会具有效力。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   除此之外,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的法定形式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规定表明,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是并不可少的生效要件。虽然代书人事后经过公证,公证的事实并非对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见证,反而证明了代书人没有签字的事实。
    因此,本律师认为该遗嘱的形式不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相关司法判例中,代书遗嘱忘记写年月日,被认定无效的也很常见。至于司法实践会如何来认定,暂不作评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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