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死于车祸,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妻子和父母。赔偿将如何分配?父母有一两份吗?

2020-01-19 09:5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
    1.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收发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等于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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