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选购商住楼,早已做网签备案了,房地产商也愿意退房流程,但房地产商说没有钱。该怎么办

2020-01-21 14:4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在售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且满足了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时,业主较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
    并且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 可以要求退房的,关键是看是哪一方原因造成的,你所出具的收入证明,开发商一房是否知道银行要求的最要要求,如果知道的话,开发商就不应当接受你的收入证明,应当告知你,如果不知道的话,则属于你的原因,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这只是一种情况,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例如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等,总之,如果能够找出其他开发商的问题,则同样可以达到退房的目的,可以携带合同前来当面咨询,来电预约。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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