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与我同事俩人于2018年4月20日被公司口头宣布辞退,因经济补偿问题,协商几次未果,最后一次与公司协商不成功后拿回了在2018年一月签订的劳动合同,拿回来后发现合同期限被更改。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截止日期未2018年12月31日,现在我们拿回来的合同却是到期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我该怎么找?怎么办? 律师您好:<p><p>我与我同事俩人于2018年4月20日被公司口头宣布辞退,因经济补偿问题,协商几次未果,最后一次与公司协商不成功后拿回了在2018年一月签订的劳动合同,拿回来后发现合同期限被更改。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截止日期未2018年12月31日,现在我们拿回来的合同却是到期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我该怎么找?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6-30 15:4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以上就是对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有特定要求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续签多久都是可以的。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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