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经理通知我,我将在这个月底移交工作。目前,工资只在6月份支付。自从17年9月以来,我一直没有签过合同。我要求一次性支付我的工资。我的经理说我将继续按月支付工资。我想我已经辞职了。我如何确保我的工资能被收到?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写什么便条?让经理签字生效等等

2020-01-22 10:0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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