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干了两个月,因为和老板的女朋友吵架,他当场就告诉我说你和另一个员工交接一下,意思就是把我辞退。一月工资3000元,他发了1000元,说剩下的等总公司给他打了钱,他再发给我工资,我就回家了,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等我回家了。他有以各种理由推辞不给我发工资,(说:我让你交接又没说辞退你,抠字眼。但是他当天就给我发了1000元说是路费,等剩下的等总公司给我打钱了再给你发,这些都是他的原话)经多次沟通,他终于恼羞成怒并说就是不给你发了,怎么地。 我还能要回来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仲裁
2018-09-07 23:5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
  •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的程序,用人单位就会停发员工的工资。
    因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是否可能得到:
    第1看官司是不是因用人单位单方终结劳动关系而引起的。
    第2看官司的赢面有多大,仲裁部门或法院会不会作出撤销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的决定。
    第3看双方的责任, 如果在纠纷中, 用人单位应负全责,则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员工可以全部得到。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有责任,\则员工只能得到仲裁、诉讼期间的部分工资。
    第4,工资补偿的标\准为:用人单位作出终结劳动关系的决定之日前该员工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停发月份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