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公受伤,检察院和法院判处对方一年妨碍执行公务罪,但没有通知我。我对判决不满意。

2020-01-24 08:2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行政判决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造成国家工作人员伤残(重伤、残疾)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
    妨碍公务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正常运作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两大部分,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伤,也能构成该罪。要判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可退查两次,对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对嫌疑人起诉解除强制措施;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虽认为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可以通过自己侦查补充材料的,继续起诉。
    检察院认为案件满足起诉条件的,起诉。起诉要等判决,判决前不放人。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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