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公伤、检察、法院没有通知我,判处对方妨碍执行公务罪一年,但我不服判决

2020-03-16 13: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您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若检察院不抗诉,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可以申诉,要求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造成国家工作人员伤残(重伤、残疾)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
    妨碍公务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正常运作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两大部分,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伤,也能构成该罪。要判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可退查两次,对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对嫌疑人起诉解除强制措施;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虽认为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可以通过自己侦查补充材料的,继续起诉。
    检察院认为案件满足起诉条件的,起诉。起诉要等判决,判决前不放人。
  • 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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