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有冲突或关联吗?

2020-01-24 13:3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应该要赔付误工费,这个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单位发放工伤津贴属于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处理,两者之间的意思确实为同一种含义就是保障受害者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具体提及受害者不能获取双重赔偿,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获取双重赔偿的案例居多。
    2、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已属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购买工伤保险为法定义务;但同时要顾虑工作稳定问题,建议再与公司方面处理时保持适度。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赔偿给个人,至于赔偿多少,要看你评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赔偿内容包括,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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