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一个孩子负债,而父母不能偿还,父女关系能解除吗?

其它
2020-01-24 18:2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欠债,人民法院不会对子女的房屋进行查封,另外,子女买房不是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理由,无法因子女买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关于继承遗产后的偿还债务问题,我国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搜索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父母子女关系是因出生或者合法的收养手续而产生的,因出生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父母间的婚姻关系解除而消亡,更不会像有些人想的(如写一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书面声明,向世人宣告一下)那样而消亡。所以你所说的“怕牵连年幼女儿,而考虑女儿如何与他解除父女关系”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不可能实现“解除你女儿与你丈夫的父女关系”这一目的。
    但要达的你“保护女儿不受债务牵连”的目的是可以的。首先你要认识这20万的债的性质: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你能获得足够证据证明债务是你丈夫个人所借,而且又是用于家庭生产、生活开支之外等非正当途径(最典型的就是赌博)。
    那么这些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也就是说你没有偿还该笔债务的法律义务。你女儿才两岁,是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既没有财产,也不会有债务产生。这么小的未成年人产生债务的原因就是继承,例如:某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故死亡,他父母留有一笔遗产,同时也还有一些债务,如果小孩继承了遗产,那么债务也要继受(若债务大于遗产,则继承人只需拿出继承来的遗产去偿还即可,不足部分无需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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