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离婚了。我儿子的户口在我这里。现在我的儿子属于这个人。我能移动我的户口吗?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
2020-01-25 07:1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婚后的继承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指明由当事人继承的遗产,都与前妻无关;
      4,拆迁的利益享受,是以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一般来说,只有户口在当地,而没有房产的,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利益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 离婚后迁户口手续: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