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就是我爸爸的名,可是房主是他人,爸爸要把房屋赠送我,还必须房主在场吗

2020-01-25 13:2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予合同是表示受赠人有取得房产权利,要实际办理过户,在法律上才实际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
    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 1、如果赠与房屋的产权已经过户在他人的名下,则这房屋已经不是遗产,被继承人无权处分这套房屋,遗嘱中对房屋的处分无效,则房屋所有权应当归赠与的那个人;
    2、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还没有过户,则房屋属于遗产,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应当属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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