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购房收据丢失,开发商没有出具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2020-01-25 14:5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起诉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
    2,拆迁合同在建委都有备案,开发商也应该有一份,如有需要,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 房屋买卖后,开放商不给房产证的情况:开放商不给房产证的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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