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申请办理补缴社保,补交12年至15年中间的共12月的个人社保,应当怎样申请办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7 19:1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员工个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就行。
    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加班期间的工资和为其补缴其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进行,违法解除的,劳动者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赔偿。
    劳动者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要求双倍工资,是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且没有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公司拖欠工资,社保未交,可否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不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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