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业户口以外的妻子,农业户口能不能成为两个人

2020-01-28 13: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生育的孩子(有准生证)上户口——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非法生育的孩子(没有准生证)上户口——先向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罚款,然后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罚款收据、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 怀二胎期间,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按法律规定可能要受到限制,如果是女方提出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判离婚。
    法律依据:依《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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