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中个人管辖权异议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你需要邮票吗?

离婚
2020-01-29 01:1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申请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以诉讼离婚为例,诉讼离婚的:
    1、要有身份证、户口本(有些法院要)、结婚证、起诉状。带上这些去法院立案。
    2、如果结婚证被对方拿走,得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开结婚证明。
    3、然后等法院确定开庭时间,等候开庭。
    4、一般法院会以简易程序审理,这样在三个月时间,如果以普通程序审理要六个月时间。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有几种情况,根据你所说的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应该是: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
    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下述条款: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307规定,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