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杭州市买二手房产权性质分住房和商业服务或混和,哪家特性较为好,三者有什么不同。

2020-01-29 11:5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 买二手房产权过二。指的是卖家持有该住房满2年,此类住房买卖过户,可以免除营业税
    5.55%。
    买二手房产权过五。指的是卖家持有该住房满五年,此类住房买卖过户,可以免除营业税
    5.55%,如果该住房还是卖家家庭唯一住房,还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1%。
  • 二手房买卖违约损害赔偿,如下:
    整体来说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双方能够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又分两种情况:
    a、原则上可比照同等同级别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利益损失与赔偿。
    b、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评估应最大限度的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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