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外地医生如何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2020-01-29 16:1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社保报销的的材料,以生育保险为例,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钟: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 个人缴纳社保需要注意的问题:
    1、首先要明确一点,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2、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 社保缴费就是指参加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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