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厨师在工作中吹油烧伤了4%的手臂,单位报告受伤,可以决定不下来,请问我的薪水怎么开。

2020-01-30 02:2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后为停工留薪期,该期间单位应按工伤前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满不上班按病假处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各省规定有差别,多数情况下至少计算到劳动能力确定之日,即一般情况下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的认定,根据第三章的规定,整理归纳如下:
    一、认定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俭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受伤害职工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三、申请期限: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曰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曰起30日内申请认定;
    2、用人单位愈期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曰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四、申请工伤认定应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响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书);
    (四)、其他。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效是自员工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如超出这个时效,用人单位就无法申报工伤,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所以申报工伤并不存在所谓的60个工作日之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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