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摩托车撞了,于是报警了。交警把车拖走了,但我没有住院。在急诊室花的钱不在汽车保险范围内

其它
2020-01-30 03:0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以上是我们国家设置的抢救制度,其中规定了:a.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保险人不履行垫付抢救费用义务,会受到处罚。
    b.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是政府设立的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抢救费用垫付的问题,其中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伤者的抢救费用垫付问题。
    详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向保险公司索赔,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报案首先是确定事故责任。如果涉及第三方,可以选择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由交警开具交通事故处理证明。如果是第三方责任,则需要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是保险车辆驾驶人的责任,则涉及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在车辆发生损失时48小时内报案,如果发生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保险理赔部负责人介绍说,客户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在三分钟之内就完成报案。
    如果车主未能及时报案,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增加审核流程,延误理赔速度。所以,如果您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在电话报案之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现场拍照,并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查勘员会反馈给客户一张定损单,该单上标明了哪些部位需要修理或更换,以及修理的价格。不过,如果在修理过程中就修理部件和价格有异议,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重新定损。
      在车辆修复完毕后,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材料。不同性质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交不同的单证。安邦保险理赔部负责人介绍说,一般来说,需要提交保险单、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在涉及第三者时,需要提供第三者身份证、财产损失证明或人身伤残证明等单据。
    保险公司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在提交完索赔资料后,最后一步就是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通常而言,车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赔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