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用报销公司是否按照社会保障标准报销?

2020-01-30 18:4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办理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1、医疗费在对方不支付的情况下只能自己垫付,因为总不能因为对方不给钱而停止治疗吧!但是记住一点,必须保存好所有花销的凭据,若打官司,这些都是证据
    2、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下来。只要下来就知道对方给你方赔偿多少钱了。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了,那么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事故认定书有五种情况:一是对方全责,你方无责,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们的全部损失;二是对方主要责任,你方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70%;三是同等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一半;四是对方次要责任,你方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30%;五是对方无责,你方全责,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赔偿你方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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