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准备辞职,但是公司要求必须写份承诺书,承诺保守公司的秘密,不去同行的其他公司就职,才给我办手续。我查看了劳动合同法,似乎是里面的竞业限制,但是公司并不会给我任何补偿。请问各位律师,我必须签这样的承诺书才可以办离职手续吗?保密协议难道不应该在进公司的时候就签?现在要我签会不会有陷阱? 我查过进公司时签的合同中有关于保密的条款是,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用工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公司现在给出的保密协议没有约定限制的行业/公司、保密期限和补偿,辞职申请已交,但是我等不到一个月的期限,想现在尽快办完手续离开,如果我签了这份协议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如果我以后在同行继续工作是否就违法了,需要赔偿现在这个公司?

2018-07-01 12:4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实行不超过两年的禁业限制期。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已经履行禁业限制时间支付经济补偿。
  • 保密期间一般为永久,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有保密费用,公司应当支付。不得从事与企业有竞争的工作或公司属于竞业禁止,一般约定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禁止期间,企业应当支付原工资的1/2-1/3的补偿金,这些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在你离职之前,最好以ems快递或挂号信的形式给你的公司发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这样你可以获得5-8年的经济补偿。

  • 1、保密协议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有效。
    2、不签署就不发放本月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按月发放工资,并约定违约金。
    3、所有劳动合同都应当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原件。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部分无效。
    5、专利申请权和署名权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归属。但你如果确实参与了设计,老板应该给你放弃权利的补偿。
    6、竞业限制按常理应当约定,但如果没有约定则是公司放弃权利,并无不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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