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转安置房有我和弟弟的名字,不动产证明书来之前可以把我的名字删掉吗?

其它
2020-02-01 09:0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1、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 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2、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 房产证去名字看具体关系:
    一、夫妻间去名的,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只收取房产证的工本费,大概85-120元之间,且面一切税费。
    二、直系亲属间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其他方式都比较麻烦。且收费也不必买卖少。先交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是去名人的那部分产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直系亲属间过户后,还可以办理退税手续的。退部分税费并不是全部都退。
    三、路人甲与路人乙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样的情况就和正常买卖过户是一样的,所交费用按照国家执行的标准来执行,且不能退还的。以上程序都是去房屋所在地区建委办理。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加名字容易,去掉名字难!想去掉的话,只能一方将名下房产份额赠与或买卖给另一方!赠与的话,由于是直系亲属的无偿赠与,所以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办理赠与协议公证,交纳公证费,然后过户缴纳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和工本手续费等费用,不利的是,一方由于是无偿得到的赠与,那么将来他出售该房产,就要缴纳那一半房产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买卖所得
    5.5%的营业税!!买卖;如果房子满五年,且对方没有其他房产,那么交易的话也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交纳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等费用!所以~一对比发现,买卖比赠与划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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