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租用的房子转租给其他人,经原业主批准,但由于业主迟交使我们付了延期如何计算损失

2020-02-02 10:5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这里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租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房的行为导致你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法律关系。对于租赁关系来说,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当使用租赁物。
    由于出租房的干涉行为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侵权行为来说,你方可以结合侵权的程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对打人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合同,因为结合我们为客户起草的合同,我们会在合同中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对于这种合同,一般会要求提前3个月或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是不是由于你们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租金,导致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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