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

2020-02-03 11:40: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安置房买卖政策中,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五

    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政府有按原价格回购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六

    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七

    买保障型住房未满5年,购房人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
    回购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八

    购买保障型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出让方应将超出原购买价格的差价收益的50%上交政府。
    交纳差价收益后,受让的住房为一般存量住房。差价收益为本次住房转让的交易价格减去原购买住房时的价格。住房转让交易价格应当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
  •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及商业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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