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理(老板的妹妹)在工作时间殴打他。虽然他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他受到生命的严重威胁,并要求支付工资。

2020-02-04 16:5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老板扣除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 社保结算工资如下:确定员工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是按税前应发工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缴纳每年4月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基数可使用一年(就是一年内即便员工税前应发工资提高,仍可按相同基数缴纳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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