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恶意扣减工资和佣金,并且没有保险。我应该如何最好地处理它?

其它
2020-02-04 20:42: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在单位工作,你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和单位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克扣工资。所以,除法律规定可以扣工资的情况外,单位克扣你项目提成属于违法行为。
    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为买社保依法从你工资中扣除你个人缴费部分的社保费用是合法的,如果克扣的金额高于社保费,则属于违法克扣工资的行为
    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单位应该于劳动合同解除当日付清全部工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规定,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五、你和单位签订的项目提成协议依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 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 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处罚为:
      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
      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 公司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