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还在高速路上改装护栏,于8月2日12时30分上下,有一大货车冲过我所放置的安全性锥正中间,将我停靠隔离栏正中间的一皮卡车和后边站的一个人向前实行至二十米上下致人现场身亡,车子比较严重毁坏,另一方车子驾驶员证件不符合并且危险驾驶,过后交管部门说我安全性锥放置长短不足,我想问一下教师这是我义务吗?A

其它
2020-02-05 13:3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指的就是疲劳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第十九条十一款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期间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记2分。
    这个是硬性规定,和驾驶员身体素质无关,就跟醉酒驾车只看你的血液酒精含量数值是否超标,不看个人的酒量或者是驾驶员否真的“醉了”,是一个道理。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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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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