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借钱不还,早已有人民法院法院院长审查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该企业没没财产,且帐户上没有钱,我想问一下怎样解决?

2020-02-07 00:1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42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综上所述,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载明的给付金钱的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下达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对方的不动产,会立即予以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之刑责如果并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对方不积极履行判决,法官会给其姓名证件号码输入“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对其的高消费、贷款等方面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以此来迫使对方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 公司欠钱不还的,应该由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来承担责任。企业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企业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欠钱不还的,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经过法院审理,会判决对方限期给付,同时会判决对方加付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给付期限通常为5-10天,到期后仍未归还欠款,就可以凭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同时可要求按照银行贷款利率双倍计算利息。
    法院会依法查询冻结对方的所有银行账户,并查询对方名下所有房产、车辆等可以执行的财产,必要时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强制措施。具体的起诉以及执行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上回答如果仍有不明白之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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