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感情破裂了。 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 一方可以自己申请离婚吗? 需要什么证明书?

离婚
2020-02-07 11:22: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方离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出轨的证据包括:
    (1)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2)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3)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 如果双方中只有单方同意离婚 ,通常情况下该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并依法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具体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
  • 规定是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在接受当事人的离婚诉状之后会在7天内下达是否立案的通知,如果立案成功,会在开庭前三天通双方当事人。  规定法院立案之后,如果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