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进厂工作了一整天,工厂里黑暗,大家都认为是新人,为什么我们做十几箱都挨骂,人家做几箱都不要紧,然后我给他发工资,再说没有工资,我可以告诉他童工的收入

2020-02-07 13:5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使用童工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童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雇用童工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 劳动法明确规定,单位是不得使用童工的。匿名投诉一般不起作用,需要实名投诉的话才会进行调查,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使用童工,匿名投诉也是可以的。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二条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无故辞退员工,同时还不能依法将劳动者工资结清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乃至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救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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