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婚后债务吗,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2020-02-07 15: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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