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首付的那时候,签订合同的人没签名,只是另一个人签的,是否毁约,是二手房

2020-02-08 11:2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从买卖双方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要仔细对待 
    (1)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5)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  
    (6)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约定清楚。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买卖二手房中对方违约怎么追究责任,  
    一、买卖二手房中对方违约怎么追究责任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买卖二手房中对方违约怎么追究责任:  
    1、定金: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  
    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  对于逾期付款、交房等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按逾期的时间长短每日计算一定标准的违约金,这样,逾期的时间越长,违约的行为越严重,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就越重。如果只约定逾期交房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逾期一天和逾期一个月甚至更长就没什么区别,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那违约者恐怕宁可再拖更长时间。  对于单方解除合同等根本违约行为,应该约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具有处罚作用的违约标准,比如我们在提示十二中曾介绍过,对于卖家根本违约的,可以约定如房主违约拒不履行,按在此期间周边二手房上涨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当然,也可以约定如果买家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卖家在此期间房价的下降损失,不过这条目前恐怕用不上,因为房价是一直在涨。  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不好做明确的违约金标准约定了,一般也就是根据相应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进行赔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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