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夜班睡觉后,领导是否发现他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10 10:3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你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也得提交辞职报告。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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