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0年,我爸爸和我大舅合伙做生意[鱼塘], 我大舅出资5000元,后因大舅盖房子要用钱, 那时才起步,没有钱, 我大舅就说他退股,是口头说的,我家人只好给他借,才凑了5000元, 拿起5000回去了,后来分利几次,都是5000元分红,最后一次是大女儿考学,又没有钱,又来拿了5000元,又说一次是来退股的,就又给了, 还是口头表达,没有证人,合伙至今从不过问合伙的事,也不管合伙的事,当时合伙欠的钱,都是我家给还上的,后来一直在改造合伙的鱼塘,最开始是一个大的,经过10多年的改造,共分成了3个,这改造的费用,我大舅从不管不问,因为他说过多次退股,也从不管,他在外地做生意,而如今,我家卖了一个鱼塘15万元,还是分批给的,先给10万,我大舅知道后,来我家,大闹,说要15万,才行,说还有他的股份,最主要的是,我大舅当时没有给我家签合同,又没有证明人,证明他早已退股,现在可怎么办是好啊。

2018-09-10 12:2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现在债务人的确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确有点难办,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在其不履行生效判决后规定的期限内,一定要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若确暂时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应裁定执行中止(即暂时停止执行),待该债务人有财产可执行时,债权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若不申请执行,而过了申请的时效,那才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 没有欠条/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首先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实际证据,其次继续协商,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只有在不足清偿时,才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三人按其协议约定,依照其出资比例,以其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
    当其中一位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共同存在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财产首先应当偿还其个人债务;而在合伙经营中的应有份额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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