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日交通出行出险,三车安全事故。前面的车子A变更车道后刹车踏板,我车B变更车道没有完成,抵到前面的车子刹车踏板,车后C 追尾事故。交警队却开过二张单据,觉得是多起安全事故。同一时间,同一地址。造成我商业保险本次安全事故出险2次。我想问一下如何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应算一次安全事故,出一次险?如何定义出险的频次?

2020-02-10 13:0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变换车道时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灯,并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完成变道。
    所以,如果变道车辆是要负全责的。如果你的车辆因为对方变道而导致被撞,你可以让对方负全责,赔偿你的损失。除了变道追尾责任认定外,驾照网再为大家讲一下其他道路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
  • 后车,追尾在大多数的追尾事故中,基本上都会是因为后车的错误操作而导致的,再加之前车车主眼睛又长不了后面,所以在交规中一般都会判定后车负全责,长此以往也导致很多新手司机将这一概念再度简化: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以至于有些追尾事故明明不是后车的责任,但是由于心虚生怕公了被前车狮子大开口,于是傻傻的选择了私了,但是其实这三种情况下的追尾,完全是前车责任,以后遇到了直接放心的喊交警就成。
    1.前车行驶压线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车辆追尾,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责任明确,可以到当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汽车出险理赔流程:
      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事故,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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